![]() |
|
一 盛夏季节如何防治中暑
王立祥 武警总医院急救医学中心主任中暑是指人体在高温或烈日下,引起体温调节功能紊乱、散热机能发生障碍,致使热能积累所致的以高热、无汗及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为主的综合征。中暑多见于热带及亚热带地区,温带地区在遭遇严重的热浪袭击时,可引起大量不适人群受累。据研究表明,当日气温最高大于31摄氏度时,便可有中暑发生。在我国,中暑多见于南方地区的夏季,老年人多见。人群分布上多见于在炎热气温下从事体力劳动的人、参加大型体育竞赛和军事训练的人;另外,长途旅行的人也多见。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已经习惯于人工恒温环境生活工作的人们,由于普遍面临机体耐热能力的下降,日常生活中,中暑的发生率有呈逐渐升高的趋势。据不完全资料统计,中暑的病死率可高20-70%。所以在炎热的夏季,人们更需积极防治中暑。
中暑的原因
环境因素:发生中暑的外界因素主要为高温、高湿、风速小。在高温辐射作业环境(干热环境)和高温高湿作业环境(湿热环境)中易发生。据研究连续三天平均气温超过30摄氏度和相对湿度大于73%最易发生中暑。同时也要注意有时虽然气温不高,湿度不大,但由于环境通风较差,也易发生中暑,比如夏季人们在密闭的工作环境中,易发生中暑。在城市中,各种高大建筑物影响空气流通,夏季空调的大面积使用,街道的狭窄及逐渐增多的车辆,各种仪器设备的使用,城市绿化面积的减少等原因,形成热岛效应,增加城市的气温。以及全球二氧化碳排放的增多,形成的温室效应,气温呈升高的趋势,这些原因均导致了中暑现象的增多。
自身因素:主要有○1.产热增加,如从事体力劳动和体育运动,以及患有发热、甲亢等代谢增加的疾病。○2.热适应差,如营养不良、年老体弱、孕产妇、过度疲劳、缺乏体育锻炼、睡眠不足、饮酒、饥饿以及突然进入旅游热区和高温环境 。○3.散热障碍,如过度肥胖、穿紧身、透气性差的衣裤、先天性汗腺缺乏症、硬皮病、痱子、大面积烧伤病人恢复的瘢痕。另外,在使用抗胆碱药物、抗组胺药物、抗抑郁药物、B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利尿剂、酚噻嗪类等药物治疗期间,以及患有脱水、休克、心衰等疾病的患者,也是导致中暑的不可忽视的因素。
中暑的分类
1、热射病(中暑高热),是指人体受外界环境中热源的作用和体内热量不能通过正常生理性散热致使体内热蓄积引起的体温升高,临床表现主要是高热、无汗、意识障碍。多发生于高温作业数小时后,或耐热力下降的持续几天高温后中暑。当体温在42-43摄氏度时,持续数分钟人体细胞发生不可恢复的损伤,中枢神经细胞受损,心肝肾也有损伤。当体温大于50摄氏度数分钟内细胞死亡。当发生热射病时,可出现脑出血、脑水肿,心肌发生混浊肿胀、间质出血,肺淤血、水肿,肝小叶中央坏死,肾脏缺血,肾小管退行性病变,皮肤血管扩张,加之失水失盐,血液浓缩,至周围循环衰竭。热射病还有一种特殊的类型——日射病,当在烈日下或强辐射下劳作,由于强烈光线和红外线长时间照射头部,引起头部温度升高,导致脑组织水肿,出现颅内高压的症状,主要表现为:头晕、头痛、耳鸣、剧烈呕吐、烦躁,严重者出现昏迷、惊厥。
2、热痉挛(中暑痉挛):由于过度出汗、体内水盐过量损失,使细胞外液渗透压降低,水转移至细胞内,肌肉细胞过度稀释,发生水肿,使肌肉产生疼痛性痉挛。热痉挛多见于高温环境从事体力劳动而有大量出汗的年青人,年老者少见,炎热季节刚开始尚未热适应前。表现为严重的肌肉痉挛伴有肌肉收缩时疼痛,以四肢、咀嚼肌多见,痉挛肌肉呈对称性发作,时发时愈,但病人的体温正常。
3、热衰竭(中暑衰竭):高热引起外周血管扩张,大量出汗,水盐丢失,血液浓缩,黏度增加,细胞呈高渗状态,水分进入细胞内,有效循环血量降低,机体为了代偿,促进散热,心排血量升高,心血管系统负荷增加,至使心功能或循环功能衰竭,脑短暂缺血,严重者可发生休克。
这种类型的中暑常发生于老年人,及未能热适应者。起病急,先有头晕,头痛,突然昏倒,平卧并离开高温作业场所即清醒,体温轻度升高,无中枢神经损伤。
中暑症状
1、先兆中暑:病人常常感到大量出汗、头晕、眼花、无力,恶心、心慌,气短,注意力不集中,定向力障碍。体温常常小于37.5摄氏度。在离开高温作业环境进入阴凉通风的环境时,短时即可恢复正常。
2、轻症中暑:病人除有先兆症状外,有的表现为体温升高至38摄氏度以上,皮肤灼热、面色潮红;面色苍白,呕吐,皮肤湿冷,脉搏细弱,血压下降等周围循环衰竭的表现,通常休息后体温可在4小时内恢复正常。
3、重症中暑:上述症状进一步加重。中暑衰竭主要表现为皮肤苍白,出冷汗,肢体软弱无力,脉细速。血压下降,(收缩压降至80mmHg以下)呼吸浅快,体温正常或变化较小,意识模糊或昏厥。日射病主要表现为剧烈头痛、头晕、耳鸣、呕吐、面色潮红、头温40摄氏度以上,体温一般正常,严重者昏迷。中暑高热主要表现为高热,体温高达40摄氏度以上,伴有晕厥,皮肤干燥灼热,头痛、恶心、全身乏力,脉快,神志模糊,严重时引起脏器损害而死亡。
中暑的预防
1.躲避烈日: 尤其应避免上午10 点到下午16 点这段时间在烈日下行走, 因为这个时间段发生中暑的可能性是平时的10 倍! 尤其老年人、孕妇、有慢性疾病的人, 特别是有心血管疾病的人, 在高温季节要尽可能地减少外出。
2.遮光防护:如打遮阳伞, 戴遮阳帽、太阳镜, 涂抹防晒霜, 准备充足的饮料。需要提醒的是, 即便是身体强健的男士, 也应做好上述防护措施, 至少应该打一把遮阳伞。
3.补充水分: 养成良好的饮水习惯,通常最佳饮水时间是晨起后、上午10时、下午3-4时、晚上就寝前,分别饮1-2杯白开水或含盐饮料(水2~5升加盐20克)。不要等口渴了才喝水, 因为口渴表示身体已经缺水了。平时要注意多吃新鲜蔬菜和水果亦可补充水分。
4.喝一些稀释的电解质饮料:要远离酒精、咖啡因和香烟。
5.充足睡眠: 夏天日长夜短, 容易感到疲劳。充足的睡眠, 可使大脑和身体各系统都得到放松, 既利于工作和学习, 也是预防中暑的好措施。
6.增强营养:营养膳食应是高热量、高蛋白、高维生素A 、B1 、B2 和C。平时可多吃番茄汤、绿豆汤、豆浆、酸梅汤等。
7.慢慢地适应气温的转变:从事户外活动的时候要放慢速度,不要逞能。
8.及时散热:当过于炎热的时候应该用冷水冲淋头部及颈部,让水分蒸发
帮助散热。9.穿浅色的衣服:棉花及聚酯合成的衣物最为透气。
10.多吃各种瓜类:冬瓜利尿消炎、清热解毒;丝瓜解暑祛风、化痰凉血;苦瓜祛暑清心;黄瓜中的纤维素可以排出肠道中腐败的食物,降低胆固醇;南瓜补中益气,消炎止痛。
11.多吃苦味菜凉性蔬菜,有利于泄暑热和燥暑湿:像苦瓜、苦菜、苦丁茶、苦笋,番茄、茄子、生菜、芦笋等等。都是夏季防暑的上乘食品。
12. 多洗澡:帮汗水离开人体。13.保证充足睡眠: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不宜在炎热的中午强烈日光下过多活动。
14. 备防暑药:随身携带防暑药物,如人丹、十滴水、藿香正气水、清凉油、无极丹等。一旦出现中暑症状就可服用所带药品缓解病情。
15.适时查体:提倡每年暑期来临前行健康体检。凡发现有心血管系统器质性疾病、持久性高血压、溃疡病、活动性肺结核、肺气肿、肝肾疾病、甲状腺机能亢进、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重病后恢复期及体弱者, 要增强防护意识,不宜从事高温作业。
中暑的现场急救措施
1、搬移:迅速将患者抬到通风、阴凉、甘爽的地方,使其平卧并解开衣扣,松开或脱去衣
服,如衣服被汗水湿透应更换衣服。2、降温:患者头部可捂上冷毛巾,可用50%酒精、白酒、冰水或冷水进行全身擦浴,然后用扇或电扇吹风,加速散热。有条件的也可用降温毯给予降温。但不要快速降低患者体温,当体温降至38摄氏度以下时,要停止一切冷敷等强降温措施。
3、补水:患者仍有意识时,可给一些清凉饮料,在补充水分时,可加入少量盐或小苏打水。但千万不可急于补充大量水分,否则,会引起呕吐、腹痛、恶心等症状。
4、促醒:病人若已失去知觉,可指掐人中、合谷等穴,使其苏醒。若呼吸停止,应立即实施人工呼吸。
5、转送:对于重症中暑病人,必须立即送医院诊治。搬运病人时,应用担架运送,不可使患者步行,同时运送途中要注意,尽可能的用冰袋敷于病人额头、枕后、胸口、肘窝及大腿根部,积极进行物理降温,以保护大脑、心肺等重要脏器。
二 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
浙江高温费标准提高了
2007年07月04日 07:45:20 杭州网
昨天,省劳动部门出台政策,要求省 内企业必须向员工发放“高温费”,最低标准为每月110元,最高160元。
高温费每人每月110-160元
省劳动部门昨天下发的《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不但规定了浙江企业在高温时段要减少作业,还规定了企业每个月都要给职工发“夏季清凉饮料费”,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高温费。从上个月“高温费”的标准是高温作业工人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一般工作人 员110元。上一次调整,是在3年前。这个标准比原标准分别提高了40元、30元和15元。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高温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但用工单位必须在工资以外额外支付。用人单位也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高温时段企业自己决定
《通知》还规定,企业要适当增加休息、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要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般中午12点左右都是‘高温时段’”,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个高温时段,要由企业根据各自不同的情况,调整工作强度和工作时间。
如果劳动者在高温条件下作业,感觉身体不适的,可以向用人 单位提出休息的要求,用人单位应酌情为劳动者安排休息。
相关
重庆为高温作业立法
目前,《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草案)》已 经进入立法阶段。 该草案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时,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情况,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工作时间,并不得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当日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并暂停12时-16时高温时段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用人单位经采取降温措施仍不能使工作 场所温度低于35℃的,当日应停止工作。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 者 林佳佳 编辑:易晔
国家对高温补助费是怎样规定的发布日期:2007-06-01
牿劳职工抗高温 单位不同待遇不一 但根据相关规定——
高温补助 不得列入最低工资 ,随着炎热的夏季到来,高温补助又成了职业人士的热门话题。用人单位该不该给员工发高温补助,该怎样发,用人单位和职工心中都没有谱。 那么,目前国家对防暑降温费有没有相应的规定呢?高温补助 对企业无明确要求 市人事局有关人员介绍,行政事业单位防暑降温费补助标准为,夏季(6-9月)每人每月补助60元(含离休人员),公共电汽车司机的防暑降温费为每年180元/人。对其他类型企业是否发放降温费,没有相关规定。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称,去年该部门曾给企业发放过通知,建议企业给员工发放高温补助费,但这并不是政策,没有强制性。不过,现在许多企业也主动为员工发放高温补助,只不过数额不定。高温补助不能列入最低工资
据介绍,员工在高温天气中工作领取的补助收入不得列入最低工资。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劳动法第48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不包括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目前,北京市职工的最低工资是580元。
|